嶺大調查:逾六成影視業從業員曾被拖糧 建議業界引入標準合約

2024年4月2日

特區政府近年力推香港影視業發展,為了解從業員的薪酬待遇及行業生態,嶺南大學(嶺大)進行一項題為《香港影視業勞工狀況》的研究。結果發現,超過六成問卷回覆者在最近一份工作曾被拖糧,當中兩成二人被拖延一至三個月,一成七人被拖延六個月以上。研究團隊建議,政府作為本地影視業的主要投資者之一,理應負起牽頭責任,規定業界的勞動條件須達到合理水平,將良好實踐由資助項目開始擴展到整個業界。

 

是次研究獲樂施會資助,嶺大「青年貧窮與就業」研究團隊從去年4月至今年1月期間,透過兩輪問卷調查,合共收集到212份有效回覆,年齡介乎18至65歲,平均年齡為32.5歲,他們來自電影、電視、廣告、網片攝製等行業,其中三成二人(32.1%)年資介乎5至10年,三成七人(37.3%)則屬於初入行,即年資不多於5年。研究團隊又與44位影視業從業員進行深度訪談。

 

問卷調查結果顯示,近七成回覆者(68.9%)是自由工作者,一成人(11.3%)自資開設獨立製作公司,只有約兩成人(19.3%)是直接受僱的員工(圖一)。過半回覆者(55.1%)表示在過去六個月的平均收入不多於兩萬港元,即低於2023年第四季的每月就業收入中位數,反映逾半回覆者的月入水平低於香港平均值(圖二)。

 

調查又發現,影視業從業員的工作協議模式大多為非正式,有逾四成回覆者(41%)表示僅以口頭或訊息協議,更有近一成七人(17%)表示在開工前沒有落實任何協議,只有約兩成人(23.6%)於工作前有簽署僱傭合約(圖三)。雖然非正式協議為行內常見做法,但有超過六成三回覆者(63.2%)希望日後在開工前可簽訂更完整的書面合約,反映以口頭或訊息協議為主的現況並不理想。至於遇到工傷的安排,有近六成回覆者表示從沒協議,只有一成人(9.9%)表示會「經常」和「頗多」時會事先商討(圖四)。被問及「是否支持拍攝現場應有專責安全的人員」,逾九成回覆者(93.3%)表示支持,以管理現場的職業安全風險、防範意外、為劇組提供安全意見,和推廣安全作業規範。

 

此外,調查亦發現影視業從業員長工時的問題嚴重。以電視和電影業為例,大部分從業員均表示,每日工作12小時屬基本,還未計算開始拍攝前的準備、化妝,及完成拍攝後執拾和行政工作所需的時間,有超過三成回覆者(31.1%)表示經常連續五日工作12小時以上。從業員亦經常面對被拖欠薪酬的情況,有超過六成回覆者表示,在最近一份工作曾被拖糧(62.3%),當中開工前有擬定支付期,但仍被拖糧者佔四分之一(25%);有兩成二人(22%)被拖延一至三個月,另外有一成七人(17.4%)表示曾被客人拖延薪酬長達六個月或以上(圖五)。就崗位而言,「攝影」及「燈光、電工」被拖糧的情況最嚴重,分別有百分之72.2和百分之80的回覆者表示「頗多」和「有時」被拖糧。

 

有追討薪酬經驗的回覆者當中,追討成功的人只佔一半(55.5%)、仍在追討佔兩成(22.6%),亦有兩成人追討失敗(21.9%)(圖六),有不少受訪者形容資方拖糧理由屬「無賴」。被問及「為何放棄追究不合理待遇的原因」時,逾五成半人(56.6%)表示擔心被「唱衰」,其他原因包括:覺得沒有用(55.7%)、擔心追討過程漫長繁複(48.1%)、上級或前輩給予壓力(30.7%)、擔心法律後果(5.2%)等(圖七)。團隊通過訪談發現,從業員經常以「行規係咁」來解釋自己面對的不合理對待,顯示他們對改變行業文化感到無力,嘗試挑戰行規的人更可能形象受損、面對「無工開」的後果,反映「潛規則」製造灰色地帶讓資方刻薄和剝削從業員,因此很多從業員選擇忍氣吞聲。

 

團隊其後與44位影視業從業員進行深度訪談,受訪者Stark分享他被拖延支付薪酬的經歷,他曾任攝影師和後期剪接,協定交付短片成品後,客户便須支付尾期製作費。但客户一直拖欠尾期薪金,更每隔數月便要求修改剪接內容,以示Stark交付的短片並不屬「完成品」。每次當Stark問及支付情況,對方就支吾以對,或直接不回覆訊息。雙方往來拉鋸兩年半,直到Stark表示提告才收回酬勞。

 

嶺大文化研究系系主任兼講座教授潘毅教授表示,香港在過去兩年,發生MIRROR演唱會事故及九龍城拍攝工作台墮下事件,都引起社會關注,讓人意識到演藝和影視製作存在一定安全風險。政府作為本地影視業的主要投資者之一,除了增加資助額,長遠亦應負起牽頭責任,規定影視業的勞動條件達到合理水平。

 

潘教授表示:「大部分影視從業員面對零散的僱傭模式,使他們難以謀求待遇改善,我們認為政府應牽頭促進業界引入標準合約,推廣影視從業員在開工前先簽訂完整協議的文化,並正視製作期間的職安風險問題,以保障自由工作者的利益。政府亦可透過資助影視項目推廣勞工友善措施,包括要求業界須以標準合約聘用從業員、制定工作日程以提升片場安全度、規範工時以減低超時工作情況。我們亦建議政府參考目前監管工場和建築工程的方式,適度規管影視業,例如牽涉特定危險程度的拍攝現場,須在開工前和勞工處呈報等。」

 

按此處閱讀《香港影視業勞工狀況》研究報告全文。